董事会多元政策
1. 目的
1.1 政策旨在列载为达致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多元的方针,以确保董事会具备本公司业务所需的适当技能、经验及多元化的观点。
2. 适用范围
2.1 本政策适用于董事会。其并不适用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的多元化。
3. 政策声明
3.1 本公司认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好处,并认为可通过考虑多项因素以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或服务任期,以及董事会可考虑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因素。为建立多元化的构思,公司亦会根据特定需求不时考虑自身的营运模式。
3.2 所有董事会成员之任命均基于候选人各自的优点,并按客观条件考虑。
3.3 本公司得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不认为单一性别的董事会能够实现董事会多元化
4. 可计量目标
4.1 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每年会讨论及同意用作执行董事会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并会建议董事会采纳该等可计量目标。
4.2 董事会将不时就其多元化进行单方面或多方面检讨,并相应地衡量进展。
5. 监察及汇报
5.1 本公司将监察并于本公司的年报中的《企业管治报告》中汇报其就董事会委任推行本政策所采用的程序。
6. 检讨本政策
6.1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改动建议供董事会批准。
6.2 董事会将监察本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检讨,以确保其仍然适用。即使本公司已达成其目前的多元化目标,仍须进行年度检讨。
7. 披露本政策
7.1 本政策将刊载在本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
7.2 本政策的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将在公司年报中的《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2025年12月3日
